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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直播介绍
    1. 主题:
    2. “社会救助改革创新实践 主动精准温暖救助困难群众”在线访谈活动
    3.  
    4. 嘉宾:
    5. 钦州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宋启权,社会救助科、社会事务和慈善事业促进科、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科、社会组织管理和社会工作科、基层政权和区划地名科等相关科室的业务骨干
    6.  
    7. 时间:
    8. 2023年7月12日(星期三)上午 10:00-11:30
    9.  
    10. 介绍:
    11. 根据2023年市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工作计划,钦州市民政局于2023年7月12日(星期三)上午10:00-11:30举办:“社会救助改革创新实践 主动精准温暖...【查看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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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持人
    • 2#
      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来到钦州市人民政府网和钦州新闻网开展的在线访谈活动。本期在线访谈的主题是“社会救助改革创新实践 主动精准温暖救助困难群众”。今天,我们邀请到钦州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宋启权同志,钦州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社会事务和慈善事业促进科、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科、社会组织管理和社会工作科、基层政权和区划地名科等相关科室的业务骨干。这次访谈围绕“社会救助改革创新实践 主动精准温暖救助困难群众”这一主题,欢迎网友们踊跃提问,积极参与。
      下面,首先请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宋启权同志跟网友们打个招呼。

      [发言于:2023-07-12 10:05]

    • 宋启权
    • 3#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很高兴今天能以在线访谈的形式同大家沟通交流。借此机会,我代表钦州市民政局向一直以来关心、支持钦州市民政工作的广大市民和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为更好地为大家答疑解惑,今天我们组织了相关科室的业务骨干参加此次访谈活动,欢迎广大网友积极提问。

      [发言于:2023-07-12 10:05]

    • 主持人
    • 4#
      好的,谢谢宋启权副局长。首先请您给我们介绍下民政部门承担的救助工作主要有哪些?

      [发言于:2023-07-12 10:05]

    • 宋启权
    • 5#
      好的主持人。民政部门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和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以及孤弃儿童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等方面的工作,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
      (一)最低生活保障。是指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三个基本条件。凡广西壮族自治区户籍家庭,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符合当地低保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可以申请低保救助。
      (二)特困人员供养。是指国家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给予特困人员供养。
      (三)临时救助。是指对遭遇突发事件、重大疾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陷入困难或因教育、医疗等必需的刚性支出突出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靠自身和家庭无力解决,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应急性、过渡性的基本生活保障。
      (四)流浪乞讨人员。是指离家在外、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正在或即将处于流浪或乞讨状态的人员,包括生活无着的流浪人员和生活无着的乞讨人员,可以向救助管理站求助。
      (五)孤儿保障。是指对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满 18 周岁的未成年人,给予孤儿基本生活费。
      (六)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是指对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被撤销监护资格、被遣送(驱逐)出境情形之一的儿童;或者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被撤销监护资格、被遣送(驱逐)出境情形之一的儿童,给予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
      谢谢!

      [发言于:2023-07-12 10:06]

    • 主持人
    • 6#
      通过宋启权副局长的介绍,相信网友们对救助政策有了初步了解。我们知道,钦州市民政局作为全区“党建+社会救助”试点单位之一,积极探索通过抓党建引领社会救助发展、强化困难群众兜底保障的办法和措施,促进基层党建和社会救助深度融合。请您谈一谈我们钦州市采取了哪些具体措施开展社会救助改革创新实践?

      [发言于:2023-07-12 10:06]

    • 阿弥陀
    • 7#
      您好,我比较关注那些失去双亲的孤儿,想资助孤儿学业,但是没有渠道去了解,不知道这方面贵局有没有公开的资助窗口?

      [提问于:2023-07-12 10:12]

    • 市民政局
    •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钦州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需咨询慈善方面政策,请具体联系钦州市慈善总会,联系电话:0777-3891260。谢谢。

      [回答于:2023-07-12 14:58]

    • 年青人
    • 8#
      婚姻登记可以跨省办了吗?

      [提问于:2023-07-12 10:14]

    • 市民政局
    •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钦州民政工作的支持,根据民政部统一部署,广西各地婚姻登记机关统一自2023年6月1日起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实行“跨省通办”。

      [回答于:2023-07-12 15:00]

    • 宋启权
    • 9#
      好的主持人。2022年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民政部和自治区民政厅的工作部署要求,立足实际,改革创新,积极创建“党建+社会救助”工作新模式,建立全方位党建引领社会救助工作新机制,形成党组织和党员全面参与社会救助的强大合力,全面提升了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实现社会救助有高度、有精度、有温度。主要做法如下:
      一、建立镇(街道)党(工)委引领社会救助工作新机制,推动“主动救助”有高度有力度
      一是实行“书记抓、抓书记”党建引领的工作新机制,把社会救助工作列入党委工作清单和网格管理,压实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推动书记带头抓实抓细社会救助。二是将社会救助工作纳入镇(街道)党建履职和绩效工作“双考核”体系,列为镇(街道)党(工)委、村(社区)党组织重点工作任务,列入村(社区)党的建设考核评价体系,作为村(社区)党组织年度述职重要内容。三是建立信息动态监管制度,党建和廉洁两个工作站关口前移,主动、常态监督片区网格长、村(社区)网格长、网格救助协理员职责落实情况,向镇(街道)党(工)委每周一报有关信息,把好“入口关”。实行镇(街道)党(工)委“会审制度”,由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召开镇(街道)党(工)委扩大会议,镇(街道)三套领导班子成员全部参加对申请社会救助对象和在享对象动态管理“月”评议审核审批,真正做到“谁审批、谁负责”,把好“履职关”。
      二、建立党组织和党员参与社会救助工作的新机制,推动“精准救助”有精度有速度
      一是建立镇(街道)、村(社区)、村(居)民小组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参与社会救助网格管理体系。镇(街道)党(工)委书记担任乡镇级网格长,其他班子成员担任片区网格长,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担任村(社区)级网格长,村(居)民小组党小组组长、党员干部担任网格员,全市共设立此类网格8300个,实现所有自然村全覆盖。二是建立市民政局牵头的市直救助部门党组织组成的社会救助工作党建联盟。定期召开党建联盟会议,通报基层社会救助对象信息共享比对、享受其他专项救助遇到的问题等,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基层遇到的社会救助工作问题,促进救助信息共享。三是建立村(社区)党组织直接承担救助申请受理工作机制。开通村(社区)救助协理员账号,实行救助任务清单管理,将社会救助申请受理服务前移村(社区),突出“主动发现、走访慰问、帮办代办”网格功能,坚持“纵到底、横到边”的摸排工作原则,网格救助协理员通过走访入户,完善主动发现机制,对困难群众全面开展摸底排查,建立救助台账,做到情况清、底数明,线下网格实现社会救助“零距离”群众“零跑腿”。
      三、建立“党旗”领航社会救助服务常态长效工作新机制,推动“温暖救助”有尺度有温度
      一是创建特色党建品牌,在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各网格中开展实施“承诺事项领单人、承诺公开服务事项、承诺事项办结时限和比救助办理速度、比救助完成质量、比群众口碑”等为主要内容的“钦助三诺三比”活动,提升群众满意度。二是把社会救助事项纳入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工作清单,开展“党群联系卡”“温暖家访”“暖意行动”“人在暖途”“温情相访”等系列政策宣传活动。对申请社会救助不通过、动态调整退出的群众发出书面告知书,并进行面对面细心解释。网格员还执行“回访制度”持续关注退出群众,提升群众对救助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三是发挥村级党建和廉洁工作站的作用,主动、常态监督本片区网格长、网格救助协理员职责落实情况。由镇(街道)党(工)委向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发出动态核查指令,定期组织网格员和支委、党员代表、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按照“三结合六必问”机制开展入户调查核实。2023年以来,共核查20.34万人次,较去年同期增加13.25万人次,增长53.58%。
      谢谢!

      [发言于:2023-07-12 10:14]

    • 小胖
    • 10#
      听说贵局有一个关于慈善会儿童类救助政策,请问需要什么条件申请?

      [提问于:2023-07-12 10:15]

    • 市民政局
    •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钦州民政工作的支持!我局目前针对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有以下救助补贴政策:
      1.享受孤儿保障条件: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2.享受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条件: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被撤销监护资格、被遣送(驱逐)出境情形之一的儿童;或者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被撤销监护资格、被遣送(驱逐)出境情形之一的儿童;
      3.享受孤儿助学金条件:已被认定为孤儿身份、年满18周岁后在普通全日制本科学校、普通全日制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中专、大专、本科学生和硕士研究生。

      [回答于:2023-07-12 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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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访谈现场
       

      在线访谈活动是钦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钦州新闻网开展政务部门与网民互动交流、一对一答疑的网络问政活动,网民可以通过网络平台提出各类问题,相关部门针对网友的提问进行答疑。7月12日,在线访谈活动将迎来新的嘉宾:钦州市民政局。届时,广大网友们关心的相关问题都可以通过网络向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宋启权,社会救助科、社会事务和慈善事业促进科、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科、社会组织管理和社会工作科、基层政权和区划地名科等相关科室的业务骨干提问。

      主题:社会救助改革创新实践 主动精准温暖救助困难群众

      嘉宾:钦州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宋启权,社会救助科、社会事务和慈善事业促进科、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科、社会组织管理和社会工作科、基层政权和区划地名科等相关科室的业务骨干。

      时间:2023年7月12日(星期三)上午10:00—11:30

      介绍:根据2023年市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工作计划,钦州市民政局于2023年7月12日(星期三)上午10:00-11:30举办:“社会救助改革创新实践 主动精准温暖救助困难群众”在线访谈活动,就网友关心的相关问题与广大网民通过网络平台进行了一次全方位的对话。

      钦州人民政府网(http://www.qinzhou.gov.cn/)、钦州新闻网(http://zxft.gxqzxw.com/)同步在线访谈,欢迎各位网友登录相关网页积极参与,并按提示留言。